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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见习实训毕业生须知

  一、参与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
  3、持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登记证》。
  二、参与方法
  1、符合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见习实训的毕业生,直接到有关实施机构报名或参加见习实训洽谈会,直接与实训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2、实施机构和实训单位根据实训对象资格条件和实训岗位有关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筛选,确定实训学生名单。
  3、见习期结束后,凡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见习学员,见习单位与见习学员直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不再设定试用期,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见习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见习学员,由各实施机构提供推荐就业跟踪服务。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登记证》;
  3、学历证书。
  四、实训补贴
  1、学生实训期间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约相当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每人每月510元。
  2、实训学生综合保险费补贴。该项补贴用于实训学生商业综合保险,为每人每月5元,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直接拨付至相关商业保险公司。
  五、联系方式
  南京市人事部门授权见习实训的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          联系人     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肖老师  太平南路69号1512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秦老师  雨花东路1号
  南京市秦淮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宋老师  秦虹路1号
  玄武区人事局             冯老师  南京市珠江路455号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严老师  上海路203号
  南京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吕老师  成贤街119号
  江苏省人才市场            马老师  广州路213号
  南京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程老师  龙蟠中路323号-1
  南京市南京宁远人力资源开发公司     王老师  南京市傅厚岗1号富昇大厦3楼D座
  南京台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吴老师   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2号门3楼

  指导部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北京东路63号三楼305室
  邮 编:210008
  联系电话:83151908
  联 系 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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