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
3、持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登记证》。
二、参与方法
1、符合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见习实训的毕业生,直接到有关实施机构报名或参加见习实训洽谈会,直接与实训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2、实施机构和实训单位根据实训对象资格条件和实训岗位有关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筛选,确定实训学生名单。
3、见习期结束后,凡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见习学员,见习单位与见习学员直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不再设定试用期,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见习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见习学员,由各实施机构提供推荐就业跟踪服务。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登记证》;
3、学历证书。
四、实训补贴
1、学生实训期间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约相当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每人每月510元。
2、实训学生综合保险费补贴。该项补贴用于实训学生商业综合保险,为每人每月5元,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直接拨付至相关商业保险公司。
五、联系方式
南京市人事部门授权见习实训的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 联系人 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肖老师 太平南路69号1512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秦老师 雨花东路1号
南京市秦淮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宋老师 秦虹路1号
玄武区人事局 冯老师 南京市珠江路455号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严老师 上海路203号
南京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吕老师 成贤街119号
江苏省人才市场 马老师 广州路213号
南京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程老师 龙蟠中路323号-1
南京市南京宁远人力资源开发公司 王老师 南京市傅厚岗1号富昇大厦3楼D座
南京台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吴老师 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2号门3楼
指导部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北京东路63号三楼305室
邮 编:210008
联系电话:83151908
联 系 人:王老师
网 址:www.njby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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