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毕业生市场  |   毕业生服务区     单位服务区     区县人社局服务区     院校服务     政策法规     帮助     安全退出  
就业援助资讯
招聘大户招兵买马大学生求职期...
外企如何看待80后大学毕业生
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就业援助是...
记全国道德模范、帮助千余学生...
往届生现身说法 共促特困家...
政府援助项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如何让求职之路畅通无阻——访...
天津妇联举办“创业者见面会”...
更多...
毕业生心得
大学生就业,你缺少了什么
用营销的思维找工作
人的一生就是把点连成线
我为什么能成功
改变自己  晴空万里
身陷传销的真实经历
做人做事做势做市
大学生就业路在何方
更多...
心灵驿站
向着月亮奔跑
四个工作好习惯
奋斗是一个人的私事
职场:勇于优秀
最高学位
成长中那份可贵的低微
井盖为什么是圆的
人生中关键的三年
更多...
          
		南京籍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
    为确保南京籍困难家庭毕业生充分就业,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03年推出困难家庭
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以来,始终坚持按照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专业基本对口或相
近的原则,为近600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实现了"就业一人,
帮扶一家,温暖一片"的目标。今年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登记工作日前已经展开,
凡南京籍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家庭为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或民政
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均可申请就业援助。凡申请就业援助的毕业生须
本人持市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金领取证》、家庭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毕业生户口暂在学校的)、
毕业院校提供的《双向选择推荐表》及个人求职简历等材料的原件,之即日起到南京
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3楼305室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9]46号)精神,
对凡接收首次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保的
用人单位将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安置补贴。
  一、发放对象和范围
  今年接收本市户籍困难家庭毕业生,并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协议)、
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用人单位。困难家庭是指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或民
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发放标准
  用人单位每接收一名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一次补贴人民币5000元。
  三、申领程序
  (一)凡今年接收本市户籍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用人单位,需持与毕业生签订的劳
动合同(劳动协议)、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存证明、毕业生报到证、市
总工会出具的困难家庭认定证明或市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向市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填报《用人单位申领困难家庭毕业生安置补贴审核表》。(可点击
下载)
  (三)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后,发放一次性补贴。
  四、有关要求
  对接收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实行一次性补贴,是政府促进困难家庭毕业生
尽快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今年一次性补贴及早落实到位,各用人单位应明确
专人负责,务必在12月底之前向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
续。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305室
  联系电话:83151906            联系人:戈老师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服务项目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6-2010 www.njby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电话:(025)83151839、83151837、83151909、83151906 E-mail:njbfb@njrsrc.com 在线人数(790 )人